1998年4月16日,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在葛洲坝集团第四会议 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25人,代表股份302352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70%,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股东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0235263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0235263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30235263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1998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3002607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审议通过了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1997年实现净利润23834.04万元,提取10 %法定公积金2383.41万元,提取5%公益金1191.70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0258. 96万元,以1997年末股本总额4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红利,共 派送红股4900万股,占用可分配利润4900万元,未分配利润15358.96万元结转下年 度,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有关分红具体事宜(分红具体事宜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配股预案》。本公司发起人中 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8]36号”文批准,承诺以 现金认购国有法人股应配股的30%,即2700万股,剩余部分放弃。
    1.以30235263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通过了本次配股 以1997年期末总股本49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2.以30234263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通过了本次配 股价格暂定为7-10元;
    3.以30233463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通过了配股募 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①补充三峡二期工程施工所需流动资金,计划20000万元;
    ②投资水泥厂3号窑技改项目,根据三峡工程水泥的需求和特种水泥的市场前景以 及水泥厂的技术管理,效益优质,拟定利用2000T/D 水泥熟料生产线的生料制备系统 的富余能力,技改建设一条700T/D水泥熟料烧成系统, 以期增加水泥熟料产量和提高 经济效益,投资计划4991万元,工期10个月;
    ③补充湖北省保康县过渡湾水电站建设后续资金,过渡湾电站装机容量2.55 万 KW,年发电量800万KWH,工程总投资估算20574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已投入2000万元, 本 次配股资金投入5000万元,计划98年5月投产发电;
    ④投资建设湖北省恩施市清江中游大龙潭一级水电站,大龙潭一级电站装机容量3万 KW,年发电量1.23亿KWH,工程总投资估算29393万人民币,工期3年。 本次配股资金投入 14335万元;
    ⑤投资建设重庆市南川鱼跳水电站,鱼跳水电站装机容量4.8万KW, 设计年平均 发电量2.13亿KWH,工程总投资估算42120万元人民币,工期3.5年,本次配股资金投入 21665万元。
    4.以30235263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通过了本次配股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1年;
    5.以30235263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通过了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公权负责办理有关配股事宜。
    此次配股决议须报请湖北省证券管理委员会出具意见后, 经中国证券管理监督 委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以30235263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按 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补充,修改后的《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