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转让概述
    出让方: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交通银行海南分行
    交通银行海南分行为了追回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所欠的人民币246240000元款项,于2002年9月3日向葛洲坝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于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无法按期偿还该款项,经葛洲坝人民法院裁定,葛洲坝人民法院冻结了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6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0%。冻结期限为2002年10月11日至2003年4月10日(见2002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2002年10月13日,葛洲坝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决定拍卖被执行人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6000万股。2002年10月25日,葛洲坝人民法院委托湖北盛得拍卖有限公司在武汉市拍卖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6000万股,但因起拍价过高而流拍。之后,葛洲坝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主持调解,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同意以每股人民币4.104元的价格接受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6000万股,以清偿全部债务。2002年10月25日,葛洲坝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决定解除对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冻结,并将以"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义所持有的"葛洲坝"股票国有法人股6000万股按每股4.104元的价格过户给交通银行海南分行。2002年10月31日,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葛洲坝"股票国有法人股6000万股按每股4.104元的价格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给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至此,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欠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的债务246240000元全部清偿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后,出让方持股数量为275831217股,持股比例为39.08%。受让方持股数量为6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8.50%。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及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1、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类别 1 中国葛洲坝水 利水电集团工 程有限公司 275831217 39.08 国有法人股 2 交通银行海南分行 60000000 8.50 法人股 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521400 2.2 法人股 4 宝生经济 4270000 0.61 法人股 5 高科集团 3899554 0.55 法人股 2、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 他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360,000,000 1.发起人股份 360,000,0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335,831,217 -60,00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4,168,783 +60,00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345,80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345,800,000 三、股份总数 705,800,000 本次变动后 小 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360,000,000 1.发起人股份 360,000,0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60,000,000 275,831,217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60,000,000 84,168,783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345,80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345,800,000 三、股份总数 705,800,000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没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