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13 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了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 会议,会议由张金泉董事主持,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8名,5名董事委托其他董 事代为行使表决权、6名监事列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 知》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规定的自查报告格式和内容,认真进行了 自查,形成了《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自查报告》。
    本公司参加会议的董事对自查报告内容的完备性和真实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自查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规 定的自查报告格式和内容填写问卷,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情况说明,报 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襄荆高速公路更改设计的议案。
    由本公司控股55%投资兴建的湖北襄荆高速公路,原路面设计为水泥混凝土路 面,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拟将水泥混凝土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在设 计修改后,该项目总概算在交通部原批准的概算41.79 亿元的基础上仅沥青混凝土 路面约增加2.88亿元,调整为44.67亿元左右。 交通部已经对襄荆高速公路变更设 计方案及相应增加概算作了批复。具体修编后的概算总额,交通部已责成湖北省交 通厅组织编制后,报交通部批复,并最终以交通部审批数为准。
    此次设计变更,不影响该项目建设工期,即2004年年底通车。概算调整后,不 增加项目资本金。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因投资增加,影响公司投资收益问题,湖 北省人民政府提出了适当给予补偿的原则意见,项目公司应组织专门班子认真研究 解决。
    三、审议通过了投资乌江葛洲坝(贵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002年3月27日, 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参股乌江葛 洲坝(贵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见200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参股40%。经本公司与乌江水电 开发公司所属贵州江电实业有限公司协商,该项目资本金为2800万元,其中公司注 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各发起人按以下比例及方式认缴:
发起人 项目资本金 占总股本比例 出资方式(注册资本)(万元)
贵州江电实业有限公司 1680(600) 60% 现金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1120(400) 40% 现金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