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12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召开了200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持有公司股份351363817股, 占公司总股份 705800000股的49.7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孙玉才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的议案(3513638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七君律师事务所肖邦华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