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6月13日以国资产权[2007]524号《关于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主业资产整体上市的方案。
    特此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