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公司持股25.17%的股东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关于聘请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临时提案。除此之外,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5日上午8时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05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6588.881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8%,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杨继学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588.8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588.8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588.8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588.8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88.8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0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2,975,353.98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851,807.28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925,903.64元,2005年实现可分配利润54,197,643.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7,115,821.26元,200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1,313,464.32元。公司决定以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本总额105160万股计算,按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30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31,548,000.00元,占2005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8.21%,其余559,765,464.32元结转下一年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88.8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88.8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文利民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股东监事,大会选举崔大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八、审议通过《关于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项目申请软贷款及资产抵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88.8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88.8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88.8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聘请北京中正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该审计机构投标时的报价金额。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汪中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