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1年5月24 日上午在 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6人, 授权委托 到会5人,因公出差缺席2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本公司2000年实施了配股方案,由于总股本增加及公司业务的变化,公司董事会 提议对公司章程中总股本、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二、关于购买公司所在地土地使用权的决议(该项目属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公 告将另行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厂区土地使用权的 决议》后,经公司申请,福州市地价评估事务所榕地评(2001)013 号文《福州大通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结果报告书》评估, 公司所在地福州市福马 路81号工业用地面积67.85亩,土地使用权划拨价格为每亩25万元。福州市国资局榕 国资(2001)226 号文《关于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及有 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未入股的土地面积35342.56平方米(折合53.0138 亩)按每 亩25万元,总价共1325.346万元售给本公司,用于工业用地项目使用, 使用权有效期 50年。
    三、关于续聘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提议2001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1年6月28日上午8:30
    2、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马路81号
    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2000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包括本次董事会和四届八次董事会提出的议案。(四届 八次董事会公告已于2000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0年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变更部分配股资金投向和用途的议案;
    6)审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所在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有关单位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住房补贴会计处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继续聘请福州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11)其他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1年6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 委托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帐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 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1年6月20日(星期三)-6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11: 00时,下午2:00-5:00时。
    3)登记地点:福州市福马路81号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林镇南 黄建生
    邮政编码:350011
    联系电话:(0591)3660701
    传真:(0591)3660592
    4)其它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