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03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有亮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150万元受让香港冠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桂林鸿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75%的股权。
    公司监事会注意到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国龙先生与香港冠城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孝峰先生为父子关系,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中本公司受让香港冠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桂林鸿达75%股权之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在实施该关联交易之前,对该交易行为进行了合理有效的审批程序,同时聘请了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依据审计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并由非关联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因此监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