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3月29日在北京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同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水泥)建立向银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万元)的互保关系。
    本公司与福建水泥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担保涉及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扬新城建福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建民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802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制造及技术服务、工业生产资料、柴油车总成大修、科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商业贸易和投资、物业管理、住宿、餐饮、娱乐、旅游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根据福建水泥对外披露的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截止2002年9月30日福建水泥资产总额为1,605,026,100.49元,负债总额为913,815,241.34元,净资产为689,921,644.33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万元)
    本公司相应额度的银行借款也由福建水泥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与福建水泥同为省内沪市上市公司,信息了解渠道畅通,建立互保关系风险较小。此次与福建水泥建立互保关系,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5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