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让福州市财政局持有的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国家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受让概述
    2000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因机构改革,现已撤并入福州市财政局)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受让其持有的福州大通国家股2,759.619万股(经2002年10月30日实施2002年半年度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为4,415.39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8%,股权转让价格为3.9926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1,018万元。
    2001年9月10日,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榕国资(2001)470号《关于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委托管理的通知》将福州大通全部国有股除股份处置权以外的一切其他股东权利托管给本公司管理,2002年6月12日,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双方委托经营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与福州市财政局签订了《股份托管协议书》。托管期限自2001年9月11日始至国家股转让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之日止(详见2001年9月12日、2002年6月2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
    2002年11月5日,财政部以财企〖2002〗463号文批复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详见2002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告)。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福州大通股份4,415.3904万股,占总股本的26.28%,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本公司将协同福州市财政局尽快办理有关的股权过户事宜,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公司基本情况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是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福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1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占76%,福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占24%。2002年9月,由薛黎曦女士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对本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2,000万元。法人代表刘广明,注册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增资完成后,其股东结构变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9200 41.45% 福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 2880 13.09% 薛黎曦 10000 45.46%
    截止2002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29,840.93万元,净资产为22,294.32万元。主营业务为对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和国家允许举办的企业投资。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薛黎曦女士的简历如下:
    薛黎曦女士,1977年生,福建省福清市人。1996年-1998年在福州大学就读。1998年至今,在福州景协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
    三、股份受让资金来源
    本次受让股权总价款为11,018万元。本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前,以自有资金向福州市财政局支付了人民币8,265万元。其余资金人民币2,753万元已于2002年11月13日前支付完毕。
    四、本公司与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福州市财政局无产权关联关系。
    五、本公司将积极帮助福州大通转换经营机制,进行产业重组。并按照有关协议在两年内不转让本次受让的股权。
    六、至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法人未持有和买卖福州大通已上市流通股。
    七、备查文件
    1、财政部财企(2002)463号文;
    2、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2001〗文33号;
    3、福建省财政厅闽财企〖2001〗65号;
    4、本次股权转让《股份转让合同书》;
    5、福州市国资局榕国资(2001)470号;
    6、《股权托管协议》。
    7、法律意见书。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