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近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为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在途资金成本,进一步提高资金流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协议,保理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韩国龙先生签署与此相关的法律文件。
    应收账款保理是指企业把赊销出去的货物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给银行,银行为企业提供资金,并负责管理、催收应收款和坏账担保,企业可借此回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
    特此公告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