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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6日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八楼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数33,996,3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7%,会议由董事长韩国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原注册地址“福州市福马路81号”变更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尾园”。同意授权公司办理与此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公司章程修改事宜。
    同意33,996,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2年上半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派发人民币0.5元现金红利(含税),并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同意33,996,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077,708.34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507,770.83元和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人民币1,507,770.8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894,909.37元,本年度上半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957,076.05元。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对,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5,011,658股。公司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派发人民币0.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50,582.9元。派送红股动用未分配利润21,002,33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截至2002年6月30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为133,848,674.18元,公司以总股本105,011,6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以上各项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郭政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