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都所(2002)审一字第017号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01年12月31 日止的投入情况进行 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及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取得的 材料及证据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根据贵公司董事会所提供的有关 材料,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并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作出了应有的职业判断。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会证监公司字〔2000〕31号文批准,贵公司于2000年6月以1998年末 总股本8296.848万股为基数,向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配售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 20 元。此次共向股东配售股份总量为22,043,180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6, 368 ,350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9,158,690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售6,516,140股, 法 人股股东放弃配股并不再转让,由配股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予以包销。截至2000年7 月5日止,配股缴款工作结束,实际配售22,043,180股,扣除承销费和其他相关发行费 用,实际募集资金110,468,126.70元。全部资金于2000年7月5日到位,已由福州闽都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00)榕会师股字025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投资项目部分按计划投入,部分经贵公司2000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进行变更(披露于2001年6月29日《上海证券报》)。 变更前后 计划投资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配股说明书中承诺的 变更后计划投
投资项目的金额 资项目的金额
1 扩大出口特种漆包线生产能力技术改造 4500 9400
其中:固定资产 3500 4500
铺底流动资金 1000 4900
2 建立特种漆包线技术中心 1500 1500
3 开发生产有线电视网络设备技改项目 4900 -
合 计 10900 10900
    变更说明:公司2000配股说明书中第十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3),投资4900万 元用于开发生产有线电视网络设备--机顶盒技改项目由于该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发生 法律纠纷,以及该项目目前技术尚不成熟,市场尚未形成,投资风险较大。 为了回避 风险,保证配股资金投向的有效性,经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同意将4900万元的 配股资金改变投向特种漆包线扩大生产能力三期技改项目。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合计 完工
程度
1 扩大出口特种漆包
线生产能力
技术改造 - 3370.84 6029.16 9400.00 100%
其中:固定资产 - 2370.84 2138.74 4509.58
铺底流动资金 - 1000.00 3890.42 4890.42
2 建立特种漆包线技术中心 注①1091.09 225.96 3.57 1320.62 100%
3 补充流动资金 - - 注②326.19 326.19
合 计 1091.09 3596.80 6358.92 11046.81
    注①:该项目于1999年度启动,在配股资金未到位前公司先期投入1091.09万元。
    注②:上述1、2项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为10720.62 万元 , 与实际募集资金 11046.81万元差额为326.19万元, 按照配股说明书中承诺剩余部分转入补充企业流 动资金。
    由于扩大出口特种漆包线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是建立在原特种漆包线项目上, 取得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变更后计划投资项目对照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实际使用 实际与计 原因划差额
1 扩大出口特种漆包线
生产能力技术改造 9400 9400 -
其中:固定资产 4500 4509.58 +9.58 实际发生增加
铺底流动资金 4900 4890.42 -9.58 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相应减少铺底
流动资金投入
2 建立特种漆包线技术中心 1500 1320.62 -179.38 实际发生减少
3 补充流动资金 326.19 326.19 所剩募集资金
合 计 10900 11046.81 146.18 实际使用资金大
于计划数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配股说明书》及有 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及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中陈述的内容基本相符。
    五、特别说明
    本专项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申请配股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 报,并对本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福州闽都有限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 王友铭
    刘晓灵
    中国 . 福州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