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3月3日在北京冠 海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曾永明先生委托郭有亮先 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到会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 席郭有亮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公司200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同意提出的下述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1)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合法、 民主 科学;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较为切实有效的 执行;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也没 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公司2001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能够真实、 准确和客观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最近一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上,为适应市场变化,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项目与承诺项目相比发生变更,变更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就此做出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适当变更,是市场竞争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4)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两次股权转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 公司董事会做了 大量的谈判、协商工作, 公司能够根据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确定 交易价格,保障了广大股东的权益,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的行为,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同时,通过转让公司原有与公司主业无关的项目, 可以集中财力以壮大公司主业。
    (5)本公司就厂区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土地价格定价合理, 程序合法。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 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购买厂区所在的土地使用权, 有利于本公司产权 清晰和未来的稳定发展。
    (6 )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 客观、公正的,能够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监事会的运作、提高 监事会议事效率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意《监事会议事规则》从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