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概述
    2001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福州君天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双 方一致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福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市商业银行) 法人股600万股以1.8元/股的价格转让与福州君天商贸有限公司, 转让总价为人民 币1080万元。协议规定福州君天商贸有限公司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 清1080万元转让款。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1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 现有董事五名,参加表决的董事四名,石涛董事因公出差未参加表决。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转让福州市商业银行法人股的议案。
    二、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已确定将特种漆包线生产、房地产开发作为公司今后重点发展的 两大主业,为此决定将公司过去分散的投资逐步转让变现,集中投资于公司主业。
    三、交易方介绍
    福建君天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 路元洪花园,法定代表人陈勤,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本公司与福州君天商贸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福州市商业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工商注册号: 3501001001884,住所地为福州市六一北路158号,法定代表人黄木基,注册资本为 29065万元。截止至2000年12月31日福州市商业银行的总资产为383928.05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36990.12万元,每股的净资产为1.27元,2000年每股净利润为0.037元。
    本公司96年7月投资600万元人民币持有福州市商业银行600万股法人股, 占其 总股本的2.06%。
    五、定价依据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以2000年年底福州市商业银行每股净资产1.27元为基准上浮 40-50%作价,转让价格定为1.8元/股。
    特此公告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