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0.836股,派现金0.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07年7月30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7年7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6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2006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370,985,1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每10股派红利0.12元(含税)的分配方案,鉴于公司向starlex公司定向增发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于2006年8月3日与starlex公司签订的《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增发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starlex与本公司其他股东按届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即starlex享有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此次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将调整为每10股送0.836股,派现金0.1元(含税)。
    上述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07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1、分配年度:2006年度
    2、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43,705,1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0.836股,派现金0.1元(含税)。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7月30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7年7月3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6日
    四、本次利润分配的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7月27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办法
    1、 现金红利派发办法:
    ①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股东需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手续:(1)法人股东账户卡;(2)银行账号(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②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红利发放:持有无限售条件股的个人股东,由公司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064元;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1元。
    ③ 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结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送红股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股送0.0836股的比例自动计入其账户。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股。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5,400,809 13,827,508 179,228,31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8,304,377 23,266,246 301,570,623 三、股份总数 443,705,186 37,093,754 480,798,940
    六、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480,798,940股摊薄计算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0.238元。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
    邮 编:350005
    联 系 人:肖林寿、郭广源
    咨询电话:0591-83350026 0591-83353338
    传 真:0591-87110586
    八、备查文件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