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至2007年5月21日,本公司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薛黎曦女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