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1年8月17 日上午在 福州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授权1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 体到会监事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200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200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投资北京太阳宫新区F组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财务核算新四项计提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经过认真审议和讨论,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发行2001年可转换 公司债券,投资北京太阳宫新区F 组团项目符合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的要 求;所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详细清楚;前次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使用,投资各项 目效果良好;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的各项议案和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 议,履行了诚信义务。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