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1年6月28 日召开的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派息方案
    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23216350.61元,按10%提取2321635.06元法定公积金, 按10%提取2321635.06元法定公益金,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8573080.49元,加上 1999年度未分配利润27347598.32元,全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5920678.81元。2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0年12月底总股本105011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10501166元,剩余35419512.81元结转下一年 度。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股利发放
    1、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8月17日
    2、除息日为2001年8月20日
    3、红利派发日为2001年8月27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按20%的税率代扣个 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元/股;对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股、 法人股股东单位按0.10元/股发放现金红利。
    6、发放对象:截止2001年8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 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7、红利领取办法:
    (1)持有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 本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 现金红利款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 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投 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 利划付给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到 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2)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红利由本公司发放。
    8、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91-3660701
    传真:0591-3660592
    特此公告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