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2005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64,146,518.65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7,934,713.70元。
    同意公司以200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68,829,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441,492.25元,派送红股动用未分配利润26,882,98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19日
    2、除权、除息日:2005年7月20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7月2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6日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7月19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办法
    1、现金红利派发办法:
    ① 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前每股红利0.05元,扣税后(含送红股应纳税额)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35元。
    ② 社会公众股中的法人股东,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发放。
    ③ 国有股、社会法人股的股东请直接与公司联系,由公司直接将现金红利划入其指定账户。
    2、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股送0.1股、每股转增股本0.1股的比例自动计入其账户。送股及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和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送股和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发起人国家股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发起人自然人股 非发起人国家股 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94,943,718 18,988,744 113,932,462 非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职工股 配售() 非流通股份小计 94,943,718 18,988,744 113,932,462 普通股(A股) 173,886,127 34,777,225 208,663,352 流通股份小计 173,886,127 34,777,225 208,663,352 股份合计 268,829,845 53,765,969 322,595,814
    六、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322,595,814股摊薄计算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20元。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
    邮 编:350005
    联 系 人:肖林寿、李发键
    咨询电话:0591-83350026 0591-83353338
    传 真:0591-83350026
    八、备查文件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