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审议同意公司与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抗药业”)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互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福抗药业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闽都支行申请技改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100万元,借款期限为72个月,该笔贷款用于公司马尾开发区新厂区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日前与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福抗药业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申请技改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陆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台江祥坂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王行昭
    注册资本:77,954,654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粉针剂、胶囊剂、颗粒剂、片剂、散剂、软膏剂、茶剂、原料药等的生产。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4年11月30日福抗药业资产总额74,160.76万元;负债总额47,587.80万元;净资产26,572.96万元。2004年1?11月福抗药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080.64万元;实现净利润10,983.1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福抗药业履行债务的期限自2005年1月7日起至2009年12月15日止。
    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2,961.52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9,961.52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