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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2004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64,578,568.41元,分别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457,856.84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6,457,856.84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95,520.47元,2003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4,458,375.20元。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数为168,018,653股。以此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派送红股2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00,932.65元,派送红股动用未分配利润33,603,730.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26日
    2、除权、除息日:2004年5月27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4年5月28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日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对象为截止2004年5月26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办法
    1、 现金红利派发办法:
    ① 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按20%的税率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前每股红利0.05元,扣税后(含送红股应纳税额)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元。
    ② 社会公众股中的法人股东,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发放。
    ③ 国有股、社会法人股的股东请直接与公司联系,由公司直接将现金红利划入其指定账户。
    2、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股送0.2股、每股转增股本0.4股的比例自动计入其账户。送股及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和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送股和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发起人国家股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发起人自然人股 非发起人国家股 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59,339,824 35,603,894 94,943,718 非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职工股 配售() 非流通股份小计 59,339,824 35,603,894 94,943,718 普通股(A股) 108,678,829 65,207,298 173,886,127 流通股份小计 108,678,829 65,207,298 173,886,127 股份合计 168,018,653 100,811,192 268,829,845
    六、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268,829,845股摊薄计算2003年度每股收益为0.26元。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
    邮 编:350005
    联 系 人:肖林寿、李发键
    咨询电话:0591-3350026 0591-3353338
    传 真:0591-3350026
    八、备查文件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