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28 日上午在本公 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2 人 , 代表股份 36958859股,占公司股份10501.166万股的35.2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福州盈榕公司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695885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200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695885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三、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695885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四、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根据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闽都所(2001)审一字第016号审计报告: 2000年公司净利润23216350. 61 元。 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计提 2321635.0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0%,计提2321635.06元;二项共提取4643270.12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8573080.49元,加上1999年度未分配利润27347598.32元,全部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5920678.81元。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的 提议以2000年12月底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红利1元(含税), 共分 配10501166元,剩余35419512.81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同意票36215067股,反对票736373股,弃权票741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97.9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的配股资金投向和用途的决议
    本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第十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3),投资4900万元用于 开发生产有线电视网络设备——机顶盒技改项目。由于该项目的投资过程中发生法 律纠纷,致使对该项目的投资难以控制。
    另外该行业的机顶盒技术尚不成熟,市场尚未形成,投资风险较大。为了回避风 险,保证配股资金投向的有效性,股东大会决议如下:
    同意董事会关于变更部份配股资金投向和用途的议案,将4900 万元的配股资金 投向第三期特种漆包线生产线技改项目。
    同意新的投资项目和资金用途
    本公司从1998年起持续进行三期特种漆包线生产线技术改造, 分别由闽经贸技 〖1997〗220号文、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计委以〖1999 〗 1129 号文及闽经贸投资〖 2001〗88号文批复,上述三期技改项目总投资177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570万 元,铺底流动资金6214万元,批准银行贷款7800万元,其余9984万元由企业自筹。 原 计划投入配股资金4500万元,自筹资金的缺口较大,为了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 现决 定将变更的4900万元投入第三期特种漆包线生产线的技改项目,其中1000 万元投资 固定资产,3900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合计使用配股资金9400万元,不足部份由企 业自有资金解决。
    上述三期技改项目,计划2002年底完工,新增特种漆包线12000吨,新增销售收入 近4亿元。届时特种漆包线生产能力达20000吨, 成为国内最大的特种漆包线生产基 地。
    同意票3695885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鉴于公司2000年度实施了配股,总股本增加,部分公司业务发生变化。所以, 对 公司章程中总股本,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进行了修改。(章程修改内容见 附件)
    同意票3695885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超过本次会议具有代表股权数的三分之二。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所在地土地使用权的决议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 , 国家股权代表回避表决 , 本议案具有表决权的股权数为 9362669股。同意票936266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住房补贴会计处理的决议
    同意票36181218股,反对票756646股,弃权票20996股。 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的97.9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单位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同意票35857653股,反对票1082313股,弃权票1889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的97.0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 机构的决议
    同意票3695885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福州创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邓翠红女士对股东大会的召开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决议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