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3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5002.14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672.3661万股的36.59%,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5002.149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5002.149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会以5002.149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二 O O三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8,254,588.0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法定公益金后可分配利润为109,016,399.18元,加上年度结存可分配利润112,120,583.95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221,136,983.80元。
    拟以二 O O三年末总股份136,723,6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54,689,46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66,447,519.40元,滚存下年度分配。
    大会以5002.149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03年末总股份136,723,661股为基数,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
    大会以5002.149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预案
    大会以5002.149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宇通客车技术中心项目增加投资及暂停销售服务中心建设的预案
    1、宇通客车技术中心项目新增资金1842万元,主要系用于置换的综合楼建筑面积扩大所致,调整后的项目投资额为7627万元,增加部分自筹解决。
    2、决定暂停尚未建设的宇通客车销售服务中心(郑州站除外),调整后的销售服务中心站共十个。
    大会以5002.149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陆宏达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表决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