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1月11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监事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宇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九名与会董事一致认为:上海宇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本次收购有利于理顺上海宇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经济法律关系,有利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和公司管理层的稳定,从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本次收购对本公司发展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影响是积极的。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350万股股权被上海宇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托管期间的自查报告;
    三、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设立企业管理处和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