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0年11月实施了以1999年末总股本11382.1734万股为基数,按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的方案,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为此次配股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4月2日发布的证监 发(2001)48号《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光大 证券予近期对本公司进行了回访,并出具了回访报告。 现本公司将回访报告予以公 开披露。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