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汤玉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部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3604.929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991.671万股的34.02%。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范群生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
    大会以13604.9296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同意增补彭学敏女士为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
    大会以13604.9296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李杰利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