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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G宇通 项目:公司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06-04-14 打印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每股转增0.5股,每10股转增5股

    ●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9元

    ● ● 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9日

    ● ● 除权(除息)日:2006年4月20日

    ●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4月21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26日

    一、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6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二OO五年末总股份266,611,1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266,611,1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7,251,002.16元,滚存下年度分配。

    2、转增股本方案:以二OO五年末总股份266,611,1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3、发放年度:2005年度

    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5、每股转增0.5股,每10股转增5股

    6、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9元;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1.0元。

    三、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9日

    除权日(除息日):2006年4月20日

    新增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21日

    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26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派发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的股份于2006年4月19日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0,195,811    40,097,905   120,293,716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80,195,811    40,097,905   120,293,71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                        A股   186,415,329    93,207,665   279,622,99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86,415,329    93,207,665   279,622,994
                                                     B股
                                                股份合计   266,611,140   133,305,570   399,916,710

    七、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46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6899008,66718281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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