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10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汤玉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0263.640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661.114万股的38.5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8385.101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5%,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流通股股东12人,代表股份1878.539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占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28%。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客车出口业务提供融资支持的议案
    大会以10263.64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会以10263.64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大会以10263.64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大会以10263.64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大会以10263.64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陆宏达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表决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