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3日,本公司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文件《关于社保基金持股比例有关事宜的通知》,该理事会根据其委托的外部投资管理人所报数据汇总,社保基金各股票组合汇总累计持有我公司股份的比例占公司总股份的5.2611%,该理事会已通知各投资管理人在三日内不得买卖我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