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2005年3月31日以传真的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均参加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公司章程补充修改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细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细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还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