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附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02年4月18日在南京与南 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签署了关于受让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南京LG同创彩色显示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LG同创)全部股权的协议。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公司 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过董事会成员数的一半,五名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4月,系国有独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 兴办企业,物资供应,国内贸易,项目开发等。注册资本76101.37万元,法定代表梁学 忠先生。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46.69%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受让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LG同创25%的股权。
    LG同创成立于1997年9月,为中外合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是设计、生产各种显 示器及显示器零部件,并提供相关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注册资本1192万美元。经南 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1年底,LG同创的净资产为12,724.49万元,与 25%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3,181.1225万元。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2412.98万元。LG同 创现有股权结构为:
单位:人民币元南京同创信息 南京新港开 总计
产业集团公司 发总公司
资额 4,937,919.62 4,689,598.00 98,758,392.00
权益比 5% 25% 100%
LG电子株 乐金电子(中国)
式会社 有限公司出
资额 44,441,276.42 4,689,598.00
权益比 45% 25%
    控股股东LG电子株式会社是韩国法人。其主营范围是家用电器、通讯IT产品以 及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制造。
    四、交易的目的
    发展壮大本公司高新技术产业,为公司增加稳定的利润来源。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
    协议规定本公司以2980.00万元的转让价格,受让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LG同 创25%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不再持有LG同创公司的股权。
    董事会认为:受让LG同创25%的股权,是壮大本公司高新技术产业的一项有力举 措。不仅能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还有助于深化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公 司已有的电子产业的协同效应,培育公司可持续成长的产业支柱。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