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司已收到南京第二热电厂(以下简称"二热电")支付的电力资产转让款人民币514,477,109.76元,相关资产已交割完毕。
    公司于2007年5月17日与二热电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电力分公司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存货、债权和负债等)转让给二热电(该事项已经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7年5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双方以天衡评报字(2007)1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的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为基础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14,477,109.76元。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