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1997年8月5日刊登的1997年度中报财务报表,损益表中所得税按15 %计 算依规定,公司上市前1-5月所得税率为33%,自上市后(6月)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5 %,现将相关指标调整如下,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单位:元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利润总额 37587910.82 37587910.82
所得税 5355099.73 10582667.10
净利润 32232811.09 27005243.72
分配普通股股利 24685734.80 19458167.43
未分配利润 7547076.29 7547076.29
相应财务指标调整如下: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0.23 0.193
加权平均 0.328 0.275
净资产收益率(%) 7.37 6.17
    
安徽皖维化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