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皖经贸企改函〖2002〗163号”批复,原安徽省维尼纶厂依据《公司法》已改建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集团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已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为此,原安徽省维尼纶厂作为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15390万股国有法人股,现由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持有股份数额、持股比例、股权性质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