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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G皖维 项目:公司公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02-07-04 打印

    华普审字〖2002〗0419号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截至2001年12月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进 行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的, 所发表的审核意见是在进行 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的 职业判断。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皖维高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 38号批准进行配股, 扣除发行费用,共募集资金净额11115万元,其中:非货币资金1755万元 , 货币资金 9360万元,资金到位时间为2000年6月20日, 业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以会事验字 〖2000〗26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序号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入时 实际完     实际产

项目 额

(万元) 间(年度) 工程度 生效益

1 年产1500吨超高强高 696 2000年 30% 无

模PVA长丝项目 3241 2001年 100% 尚未产生明显效益

2 年产4500吨超高强高模 573 2000年 20% 无

PVA超短纤及水溶性纤维项目 3579 2001年 100% 实现利润372万元

3 年产40万吨水泥

粉磨站项目 2700 2001年 100% 尚未产生明显效益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配股说明书承诺对照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项目 投入时间 配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实 差异

承诺情况 际使用情况

1 年产1500吨 2000年 1850 696 -1154

超高强高模 2001年 2072 3241 1169

PVA长丝项目 小 计 3922 3937 15

配股说明书中预计产生效益时间 2002年

2 年产4500吨超高强 2000年 2300 573 -1727

高模PVA超短纤及 2001年 1700 3579 1879

水溶性纤维项目 小 计 4000 4152 152

配股说明书中预计产生效益时间 2001年

3 合资兴建1000吨浸 2000年 2250 0 -2250

胶聚酯线绳技术 2001年 0 0 0

改造项目 小 计 2250 0 -2250

配股说明书中预计产生效益时间 2001年

4 年产40万吨水泥 2001年 0 2700 2700

粉磨站项目 小 计 0 2700 2700

合 计 10172 10789 617

    差异说明:

    1、因资金到位较迟,前期投入较少,后期投入较多。

    2、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变更。皖维高新于2001年2月26日召开二届三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并于2001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公告。 2001 年4月3日,皖维高新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即放弃“合资兴建1000吨浸胶聚酯线绳技术改造项目”,改 为实施“年产4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并于2001年4月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公 告。

    皖维高新在2001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2002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说明》中就配股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及变更情况披露为:

    序号      工程项目          披露的投资     实际投资   实际进度   差异

(万元) (万元)

1 年产1500吨超高强高模

PVA长丝项目 3937 3937 已完工 无

2 年产4500吨超高强高模

PVA超短纤及水溶性纤维项目 4152 4152 已完工 无

3 合资兴建1000吨浸胶聚酯

线绳技术改造项目 0 0 已变更 无

4 年产4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 2700 2700 已完成投资 无

合 计 10789 10789

    三、审核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贵公司董事会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发行新股所必备的文件,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 起上报,并对本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长顺

    中国 · 合肥 中国注册会计师: 翟大发

    200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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