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3月12 日在本公 司东办公楼四楼会议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63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003,019股,占公司总股本60.8948%,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 定。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赞成,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54,003,0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以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赞成,通过了《公司2001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赞成154,002,719票,反对0票,弃权300票。)
    3、以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赞成,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 (赞 成154,003,0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以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赞成,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154,003,0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以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赞成,通过了《公司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即以200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29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3.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75,870,000.00元, 剩余未分配利 润23,209,183.79元,转入2002年度;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赞成154,002 ,419票,反对0票,弃权600票。)
    6、以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赞成,通过了《关于兴建18万吨/年工业废渣综 合治理环保技改项目的议案》。(赞成154,003,0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以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赞成,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投资、资本运作、资产处置、资产抵押、担保等事项决策权限的议案》。(赞 成154,001,019票,反对0票,弃权2,000票。)
    8、以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赞成,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154,003,0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表决事项,业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潘平、 黄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证: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