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8月6日 上午在本公司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3967312股, 占公 司总股本60.8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经 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赞成 153967312票,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公募增发A股预案》,会议对本次公募增发A股 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按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赞成153967312票, 占到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方式: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 合,其中机构投资者以网下申购的方式参加本次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以网上申购 的方式参加本次发行。网上发售部分和网下发售部分的数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 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作适当回拨。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社会公 众股股东(以下简称“老股东”)可按其持有的股数享有一定比例的优先认购权。 (赞成153967312票,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定价方法:本次定价方法将采用在价格区间内, 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 标询价和网上对社会公众投资者(含老股东)累计投标询价同步进行的方法。最终 发行价格将根据网上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结果,按照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由公司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含老股东)均按同一价格发 行。(赞成153967312票,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滚存利润的分配意见:本次增发完成后, 增发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 由新老股东共享。(赞成153967312票,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 弃权0票。)
    5 、 本次增发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赞成 153967312票,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公募增发A股方案尚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公募增发A 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1)年产2万吨高强高模PVA纤维项目;
    (2)聚乙烯醇技改及新产品开发工程项目;
    (3)年产2万吨醋酸乙烯及其配套工程项目;
    (4)电石扩产技改工程项目;
    (5)年产100万吨石灰石机械化开采技改工程项目;
    (6)年产2万吨直接纺差别化涤纶长丝项目;
    (7)补充正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
    上述投资项目预计共需资金49462.9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所需 资金总额,将用于增加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不足,公司将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赞成153967312票,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01年度公募增发A 股相关事宜的 议案》。授予董事会以下权限:
    1、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方式、询价区间、 最终 发行价、网上网下申购比例、回拨的具体原则和细则、原社会公众股东优先认购的 比例及其他相关事项;
    2、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根据本次增发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全权办理与增发新股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5、根据6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增发A股有可能涉及公司国有股减持,为尽可能不影响公司增发A股进度,授权 董事会在国家法律和国有股减持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审议公司国有股减持方案,并 办理国有股减持的有关事宜。(赞成153967312票,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表决事项,业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黄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