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3日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及 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3963259股,占公司总股本60.8791%,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大会听取了董事会《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 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以 153963359票赞成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即放弃“合资兴建1000吨 浸胶聚酯线绳技术改造项目”,改为实施“年产4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决议已经安徽安泰律师事务所潘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