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天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特作风险提示如下:
    受药品降价、计提减值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短期难以改善,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