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5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杨维平先生、李晓东先生、胡惠女士委托乔俊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3名监事、财务总监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乔俊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受让″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投资7139.23万元受让北京万辉药业集团 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35%的股权 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卫华诚、王杰扬、乔俊峰、刘志革、张宇、金忠毅、赵宏本着诚信与三公原则发表声明,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非关联董事李晓东、胡惠,独立董事李晓鸣、王斌、高佐之、李继延、康荣平同意此议案。
    以上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被担保单位 担保额度(万元)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4500 湖北恒康双鹤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580 西安双鹤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7000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8800 昆山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0600
    以上担保最高额度超8000万元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关于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03年7月8日 星期二 900时在公司204会议室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就董事会提出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
    1、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关于受让″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3年6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3、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604房间
    (3)登记时间:2003年6月30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03年6月30日前送达本公司登记地点。
    (4)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九号
    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65060077转2190、2191
    传真:010-65853578
    联系人:倪军白丽萍
    附:授权委托书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6月3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 女士 出席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1、审议公司关于受让″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2、审议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生效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