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双鹤高科天然药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双鹤高科)与北京万辉药业集团(以下简称万辉药业)的资产关系, 减少双鹤药 业与万辉药业之间关联交易,双鹤高科将以911.55 万元收购万辉药业北京蜂王精等 43种产品专有技术,达到扩大双鹤高科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数量,满足市场开发的需求, 提高企业综合实力的目的。此次收购为关联交易。
    1、关联方介绍
    万辉药业为国有独资企业,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双鹤药业法人股17584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51.8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9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兆奕, 注册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化学制剂、中药材、 中成药、营养补剂、医疗器械、化学原料药品、机械电器设备、焦炭、金属材料、 建筑材料、汽车(小轿车除外)、化工原料、包装食品;提供仓储服务等。
    双鹤高科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注册资本61.55%。 注册资本:人民币 3249.34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志革,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妫水南街11号。 经营范围:生产糖浆、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注射剂、口服液、液体制剂、 流浸膏剂、浸膏;销售西药、中药药材、中成药、医疗器械、医药包装材料;正餐 服务;零售冷饮、酒(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其基本情况
    双鹤高科以911.55万元收购万辉药业北京蜂王精等43种产品专有技术, 其中双 鹤高科向万辉药业支付现金11.55万元,另900 万元用双鹤药业对万辉药业的债权进 行抵消。
    3、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各方名称:
    转让方:北京万辉药业集团
    受让方:北京双鹤高科天然药物有限责任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01年12月
    (3)交易价格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以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针对交易标的,于2001年 10 月16日出具的中商评报字(2001)第068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企一 (2001)2091号文件的确认函为定价依据。具体内容见附件。
    (4)结算方式和支付期限:
    本次资产收购由双鹤高科以现金方式支付11.55万元,另900 万元用双鹤药业对 万辉药业的债权进行抵消。本次关联交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资料交接手 续,双方确认后十日内将价款全部付清。
    4、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后,将扩大双鹤高科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数量,满足市场开发的需求, 提高双鹤高科及双鹤药业整体竞争能力。
    5、关于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事项出具了天健(2001)咨字055 号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