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2004-2005年度总裁班子成员绩效考核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2004年主要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和总裁班子实际工作成绩,同意给予总裁班子成员总额为206.6万元的奖励。
    2、同意《2005年度双鹤药业总裁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办法》。
    独立董事: 李晓鸣、王斌、张文周、李继延、康荣平
    200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