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3日与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股权的出售与购买协议》,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35%的股权转让给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该次转让股权交易于200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公告,并于2005年4月2日经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该次转让股权交易后续事项公告如下:
    2005年5月13日,北京市商务局以京商资字[2005]381号文件批准了该次转让股权交易;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并于2005年5月25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于近日以现金电汇的方式分三笔向本公司支付了全部转让款25000万元人民币。至此,该次股权转让交易已得以完全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