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的中纺投资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由于排版原因,将该公告的议案项目顺序排错,现特更正刊登如下: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18日在北京中纺物产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8003.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7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详见投资表决统计表)。
    一、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1997年度公司业务报告;
    四、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1997年全年营业收入415,306,647.63元,净利润35,300,490.15元,其中1-4月份净利润4,844,614.63元,按招股说明书承诺,此净利润应由原股东享受。
    2、5-12月份净利润30,455,875.5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045,587.56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1,522,793.7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887,494.18元。
    3、1997年度股利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股红利(按每股面值1元计算),共计送出22,0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3,887,494.18元转入下年度分配。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3,000万元以下投资权的预案;
    六、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及1998年度财务预算;
    七、公司1998年度配股的议案:
    1、本次配股比例及基数:
    本次配股拟向全体股东按1997年底公司总股本11000万股为计算以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股,本次配股共可配售3300万股,其中发起人股股东可配售24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900万股。
    2、配股价格:配股价格的浮动幅度,暂定为4~8元。
    3、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①筹建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中心。
    公司实施技术创新战略,利用北京人才、信息、政策优势,以“产、学、研”结合为手段,以系统化、组织化、制度化保障科技投入的有效产出,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将公司发展成为科技先导、能够创造出高附加价值的技术型企业。
    ②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扩建及技改项目。
    为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及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支持名牌产品的快速发展,形成较强的产业比较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拟对包头分公司进行扩建及技术改造。
    ③中纺投资无锡华燕化纤有限公司锦纶六聚合项目。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无锡华燕分公司的锦纶单丝生产已经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为进一步提高锦纶单丝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的需要,我公司拟提高锦纶六聚合装置的生产能力。
    4、关于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
    5、发起人股东认购情况:
    第一大股东中国纺织物资总公司拟用经营性资产-中纺物产外高桥保税库的全部净资产抵配400万股,若经评估确认后资产不足则以现金方式补足,其余可配部分放弃,其它发起人中国丝绸物资进出口公司、澳大利亚CTRC股份有限公司、锡山市东绛合成纤维实验厂、陕西省纺织工业供销公司全部放弃应配股份。
    关联方中国纺织物资总公司回避本项表决。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方案将上报主管部门及上海证管办出具意见,报中国证监会复审,获准后实施。
    八、董事会、监事会费用的议案;
    九、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的新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单位:万股) 议案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序号 股权数 比例% 股权数 比例% 股权数 比例% 一 8003.15 100 - - - - 二 8003.15 100 - - - - 三 8003.15 100 - - - - 四 8003.15 100 - - - - 五 8003.15 100 - - - - 六 8002.15 99.99 - - 1 0.01 1 8002.15 99.99 1 0.01 - - 2 8002.15 99.99 1 0.01 - - 七 3 8002.15 99.99 1 0.01 - - 4 8002.15 99.99 1 0.01 - - 5 4080.15 99.97 1.1 0.03 - - 6 8002.15 99.99 1 0.01 - - 八 8003.05 99.999 - - 0.1 0.001 九 8003.15 100 - - - -
    注:
    1、表中第七项议案中第5项,系关联股东回避后的表决结果;
    2、表中股权数为到会股东代表的股权数,比例为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