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于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北京中纺物产大厦召开,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2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常俊传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整改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贵局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董事会也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问题。
    中纺投资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长、总经理的对外投资权限没有作出规定,在董事会决议中对董事长、总经理的对外投资权限授权不明确,公司下一步将对章程中“对外投资”部分进行补充。公司的委托国债投资和收益已全部收回,该投资行为未经董事会讨论,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的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控制措施,制定相应的对外投资审议程序细则以规范和健全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2、关于会计凭证、记录问题。
    由于公司在取得证券公司提供的资金对帐单后没有取得交易交割单,也没有对资金对帐单进行严格的审核,导致公司委托国债投资行为在核算短期投资和投资收益时会计凭证、记录不全面不真实。公司以后将重点加强对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过程控制和事后跟踪力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使公司的会计记录反映业务的全面状况。
    3、关于信息披露问题。
    由于公司简单认为证券公司提供的资金对帐单可以作为原始凭证进行短期投资和投资收益的核算,导致在2004年年报中将委托国债投资事项披露为短期投资项下的国债和其他国债投资,造成信息披露与实际运作不一致。公司今后将严格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实际运作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关于“公司现任董事长兼任控股股东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报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