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的通知,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014.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质押给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为其进行银行贷款出质,质押期限自2005年9月21日至2006年9月21日。该项质押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