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980号文)文件,中国丝绸物资进出口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029.48万股划转给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有关划转情况见中国证券报2005年8月27日公告。目前有关划转工作已经各有关部门批准,将履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过户手续。股权划转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37311.56万股,其中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持有4029.48万股,占总股本的10.79%,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为我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