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九日上午 9:00在上海市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以下称为“本次会议”)。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06.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2.79%,符合《公司法》关于创立大会有效召开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次会议 通过下列决议:
    一、同意时寅代表公司筹委会所作的《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情 况报告》。
    二、同意公司筹委会所作的关于公司设立费用的说明。
    三、通过公司章程。
    四、特聘中国纺织总会副会长任传俊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并根据公司章程第三 十三条的规定,选举沈克俭、瞿伯荣、李邦禄、张世公、时寅、盛振清、秦雍庆、 周华瑜、张士全、管维立和鲍勤飞共11人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五、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选举魏子法、张克强、郑立民、戴根大、 王讯和高肇德共6人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 事何东升共7人,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六、通过《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由上海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见证。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