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使投资者及时了解信息,公告如下:
    一、 本单位为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的全资子公司。
    二、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 问题的批复》(财企〖2001〗207号),本单位持有的“中纺投资”国有法人股 30 ,996,000股(占总股本的10.80%)将以无偿划转方式由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 司受让,股权性质不变。
    三、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单位将不再持有“中纺投资”的任何股份。
    四、 本单位及关联法人以及有关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六个月内 均未买卖“中纺投资”的流通股。
    五、 本单位此次出让的30,996,000 股“中纺投资”国有法人股股权无质押和 其他任何法律争议的情形。
    六、 截止2001年10月31日,本单位对“中纺投资”无任何债权债务。
    七、 备查文件:财政部财企〖2001〗207号。
    特此公告。
    
锡山市东绛合成纤维实验厂    二○○一年十一月六日